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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保障印章使用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一)“中国共产党成都医学院委员会”印章;(二)“成都医学院”印章和钢印;(三)法人代表名章及校领导签名章;(四)校内各二级单位(部门)行政印章,各二级党组织印章;(五)成都医学院作为牵头或参与建设单位的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印章;(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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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信息工作,提升学校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宣传服务等重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信息特指被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属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采用,刊登在有关刊物、专报、简报的典型经验类、咨政建议类信息。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信息由业务归口管理单位(部门)负责。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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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因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签署的书面合同(协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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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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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第一条 为规范派生国家秘密定密(以下简称派生定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开展派生定密的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派生定密,是指机关、单位对执行或者办理已定密事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的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保密要点(以下简称密点),是指决定一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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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成都医学院总值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总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工作体系,提升学校应急反应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值班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3〕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总值班指学校统筹安排的全校性值班,包括校领导带班、处级领导值班、总值班室在岗坐班。第三条 总值班室设在新都校区行政楼一楼113室,实行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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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成都医学院校名校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无形资产管理,规范校名、校徽的使用,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成都医学院是国家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成都医学院章程》,学校依法享有相关权利。第三条 “成都医学院” “成医”和英文名“CHENGDU MEDICAL C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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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确保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和重点工作得到迅速有效落实,逐步实现督促检查、督查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紧密围绕学校党委、行政中心工作,通过督促、催办、检查、协调、反馈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兼顾全局,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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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拓宽联系基层、服务师生渠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四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健全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稳定和谐发展环境。第三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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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生申诉制度,保证对学生处理行为的合法、客观、公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职权,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取得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对学校给予本人作出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向成都医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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