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信息工作,提升学校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宣传服务等重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信息特指被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属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采用,刊登在有关刊物、专报、简报的典型经验类、咨政建议类信息。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信息由业务归口管理单位(部门)负责。
第三条 信息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校内各单位(部门)(以下简称“单位”)分级负责。各单位须指定1名文字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信息员。
第四条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对信息工作的指示、要求,研究、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统筹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约稿)、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
(四)对学校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指导,开展信息业务培训。
(五)负责统计校内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及考核。
第五条 各单位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报送工作。
(二)做好信息保密审核工作和原始记录的归档工作,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全面准确、有据可查。
第二章 信息报送范围及要求
第六条 学校收集和报送的工作信息主要包括:
(一)典型经验类信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各项重大决策情况。推进各项重大改革、实施重大教育工程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学校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内部管理、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新思路、工作亮点和特色经验。
(二)咨政建议类信息。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矛盾,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可操作的、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
(三)其他需报上级有关部门的信息。
第七条 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言简意赅、讲求时效,注重质量。尤其要确保信息中的事例、数据的准确性,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二)典型经验类信息应主题鲜明、内容扼要、语言简练、结构严谨、线索清晰,避免过多修饰性辞藻和主观评论性语言;资政建议类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三)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出的约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三章 信息报送机制及程序
第八条 信息报送机制。主要采取定期报送与约稿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定期报送。各单位每学期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教学单位单月报送,非教学单位双月报送,重大信息及时报送。
(二)约稿报送。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根据上级约稿内容,有针对性地向各单位发出专题约稿通知,被邀稿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须按要求报送专题稿件。
第九条 信息报送程序。
(一)各单位信息员将信息稿件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提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信息、督查督办科。
(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筛选、核实、完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三)报送后的信息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做好登记、归档工作。
第四章 通报和考核办法
第十条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学校采用情况、领导批示情况、上级部门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排名,每年通报一次。统计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第十一条 参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信息采用积分办法,学校各单位的信息工作业绩以积分方式进行量化管理。各单位信息工作年度总分=基础得分+采用得分+批示得分+约稿得分。
(一)基础得分
1.各单位每年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报送4篇以上(含4篇)符合要求的信息,基础分计7分。
2.多报信息按照每篇计1分累加,最高加3分。
(二)采用得分
1.被教育部、省委省政府信息单篇采用计15分(综合采用计5分);
2.被《省委教育工委 教育厅简报》单篇采用计8分(综合采用计4分);
3.被《四川教育动态》单篇采用计6分(综合、简讯采用计3分);
4.被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单篇采用计4分(综合采用计2分)。
(三)批示得分
被中央领导批示计50分;被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计20分;被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领导批示计10分。
(四)约稿得分
完成每年信息报送任务之外,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单独约稿计1分/篇;仅为约稿提供有效素材计0.5分/篇。
(五)信息扣分
1.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约稿信息,按3分/篇扣分。
2.信息内容出现重要表述错误或数据严重失实的,按15分/篇扣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同一篇信息被多个单位采用,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多个单位参与完成的信息,每个单位的得分按照实际贡献度予以分配。
第十三条 每年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专题会议,通报信息工作情况,开展经验分享交流,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