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拓宽联系基层、服务师生渠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四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健全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稳定和谐发展环境。
第三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接受师生评议和监督,推进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中,认真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向师生宣传和解释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一步凝聚人心,形成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二章 主要方式和内容
第五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二级党组织和师生党支部制度。
(一)每名校常委至少确定1-2个学校二级党组织和师生党支部为定点联系点。
(二)指导定点联系点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督促检查定点联系点党建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三)调查研究定点联系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定点联系点党建工作改革创新,总结推广党建工作成功经验。
(四)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二级党组织和师生党支部制度。
第六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单位制度。
(一)每名校领导按照分工确定1-2个学校基层单位,1-2个教医研科室(专业班级)为定点联系基层单位,建立长期密切联系。
(二)参与和指导定点联系基层单位顶层设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帮助定点联系基层单位负责人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了解定点联系基层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完成学校部署的工作任务,帮助定点联系基层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每学期至少向学校党委、行政汇报1次联系基层单位工作情况。
(四)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单位工作。
第七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固定联系1个民主党派或党外代表人士,同他们沟通思想,交朋友,可采取上门走访、约请谈心、个别交谈、开小型座谈会等方式与联系对象开展联谊活动。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支持、鼓励党外代表人士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医疗和服务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党外代表人士可以通过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向党委、行政提出书面建议和专题报告。
(四)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工作。
第八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服务师生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结对联系或帮扶2-3名有代表性的师生。每季度与联系或帮扶师生至少开展1次谈心交流。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举行1-2次校领导与师生座谈会,面对面开展互动交流,关心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征求师生代表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服务师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听课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参与推进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经常深入课堂教学,开展听课活动。以随机听课为主,也可以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
(二)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保管好听课记录。保证听课时间,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不少于8次。
(三)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或反馈给教务处,教务处对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听课工作。
第十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天。调研范围不限于分管的基层单位,尽量避免集中到同一个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调研。
(二)围绕党建工作、综合改革、办学特色、学科建设、科研学术、医疗服务、校园治理等主题,以及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师生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
(三)采取组织座谈、个别访谈、随机走访等方式开展调研,及时向学校党委、行政提出科学对策和解决办法,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推进学校发展的好做法与经验。
(四)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巡视校园现场办公制度。
(一)重点巡视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队伍建设、校园环境以及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思想情况等。及时处理巡视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结合学校重点工作、有关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师生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问题,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有效解决问题,为基层做好服务。
(三)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巡视校园现场办公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慰问制度。
(一)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分阶段分类别对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教授,高层次人才,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青年教师,党外人士和困难师生进行走访慰问,传递关爱温暖。对住院的重病教职工、学生(尤其是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学生)要给予关心慰问。
(二)新学期开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重要节假日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到二级学院、教研室、实验室、教室、宿舍、食堂等走访慰问,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关注师生期待需求。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走访实习实践基地,看望实习学生,听取实习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
(四)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慰问工作。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党委成立定点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定点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第十四条 要重视和发挥基层工会、共青团、民主党派以及学生社团等各类组织在学校领导班子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十五条 加强对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的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定点联系基层、服务师生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学校各基层单位建立登记制度,每年12月底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党校报送校领导到本单位(部门)调研及走访本单位师生情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在定点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师生意愿,不增加联系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
第十八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单位和个人反映的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处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2月23日发布的《成都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制度》(成医委〔2016〕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