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放假安排的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在学校寒假期间。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二、工作要求
节假日期间,课程调整以教务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通知为准;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