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涉密文件由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机要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校内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
二、各单位(部门)收到上级单位的涉密文件后,不得随意放置、不得带回家中,应第一时间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要科,由机要科保密员负责流转和保管,严禁任意横传。
三、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借阅。如因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借阅的,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保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审批同意,履行登记手续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专人保管、确保安全、当天归还。机密级文件一律不外借。
四、涉密文件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
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拍照、转载或上传网络,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不得公开引用文件内容。
五、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涉密文件损坏、丢失,或导致失泄密的,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