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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医学院涉密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7-07 10:07:43 作者: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严格落实保密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一步提升全校保密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成都医学院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梳理确定学校涉密事项共48项,形成了《成都医学院涉密事项清单》,经学校保密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保守工作秘密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原则,结合《成都医学院涉密事项清单》,围绕重点领域、隐患漏洞多发环节,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正确履行保密职责,扎实开展2023年度保密工作自查自纠自评,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

二、推动清单落实落细。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对标对表《成都医学院涉密事项清单》制定本单位(部门)内部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经单位(部门)议事决策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按时报学校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请各单位(部门)于915日前,将清单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与保密自查自纠自评报告、表格材料一并报送至学校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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