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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校友分会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17-10-29 08:46:48 作者: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医学院校友工作平台建设、指导各级各类校友组织开展工作,推进各校友分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医学院校友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都医学院校友分会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成都医学院校友会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由成都医学院在各地、各界的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成都医学院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的组成部分。各分会按照各自管理办法独立开展活动,接受校友会的监督,对校友会负责。

第三条  成都医学院校友包括曾在学校学习或工作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被学校授予荣誉学位或称号的人士。

第四条  校友分会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序和各地风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校友会、校友分会的名义从事违背法律法规、有悖公序良俗、损害学校和校友会利益与声誉的活动。

第二章   

第五条  校友分会名称中包含“成都医学院”或“成医”字样的,或包含“成都医学院”外文全称或简称的,应取得成都医学院的授权。

第六条  校友分会的名称,应在筹备设立之前报校友会批准。未经校友会批准,校友分会名称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  校友分会一般按以下方式命名:

(一)地区校友会:以国家为单位建立的校友组织,名称建议定为“成都医学院+国家+校友分会”例如“成都医学院英国校友分会”;以省市为单位建立的校友组织,名称建议定为“成都医学院+地方+校友分会”,例如“成都医学院四川校友分会”。如当地民政部门有特殊要求,请按照当地法律法规执行并报校友会备案。

(二)学院校友分会:以各院系为依托建立的校友组织,名称建议定为“成都医学院+学院+校友分会”,例如“成都医学院基础医学院校友分会”。

(三)行业/兴趣类校友会:以同一行业为纽带建立的校友组织,名称建议定为“成都医学院+行业名称+校友联谊会”,例如“成都医学院护理行业校友联谊会”。以相同兴趣爱好为纽带建立的校友组织,名称建议定为“成都医学院校友+兴趣+协会”,例如“成都医学院校友摄影协会”。

第三章   设立和撤销

第八条  校友会鼓励和支持校友在各地、各界成立校友分会,鼓励学校各院系成立校友分会。

第九条  校友分会设立的筹备工作由发起人负责。发起人可以由校友会指定,也可以由校友推选产生。发起人必须填写《成都医学院xx校友分会发起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提交校友会审核批准。

第十条  筹备成立

(一)申请成立的校友分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母校,遵守《成都医学院校友会管理条例》;

2.拟定校友分会管理办法;

3.原则上申请成立校友分会所在的地方或行业,校友数量应在30名以上;

4.有至少三名负责联络、筹措资源的核心校友,有持续发展会员和开展活动的能力。

(二)申请成立校友分会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发起人需提前以邮件和书面形式向校友会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医学院校友分会成立申请表》;

2.成立大会方案;

3.章程(草案);

4.理事提名方案;

5.理事提名名单。

   

1 成立流程

【注:以上为一般流程,实际注册请参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校友会应派代表出席校友分会成立大会。在大会履行规定议程之后,由校友会代表宣布校友分会正式成立,并向校友分会授旗、牌和印章,向校友分会负责人颁发证书。

第十二条  地方性或行业性校友分会应立足于本地区或本行业实际,为校友提供各种服务,在不违背校友会章程的前提下,制定具有地区或行业特色的业务规范和标准。

第十三条  校友分会从事违背法律法规、与章程规定不符的活动,对成都医学院、校友会、校友分会声誉造成严重消极影响的,经校友会讨论决定,可予以中止校友活动或撤销校友分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校友分会的工作机构是理事会。校友分会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人数根据校友分会的实际情况确定。校友分会理事会可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还可根据需要设置名誉会长、顾问等职务。

第十五条  校友分会理事会名单由各校友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由校友会备案并在校友会网站公布。增补或更换理事会组成人员的,必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友会备案。理事会应按时换届,建议每届任期为四年,理事会负责人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理事会换届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

2 理事会换届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  校友分会理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会议一般由会长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的,可由一位副会长主持。

第五章   

第十七条  各校友分会必须以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核心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校友分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会员管理:收集、补充和整理校友信息。

(二)信息宣传:建立信息联络工作机制,向校友发布母校、校友会及校友分会的动态,向校友会汇报工作情况。

(三)活动开展: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校友力量,弘扬成医精神,培育健康积极的校友文化。

(四)发展联络:构建母校与校友间的桥梁,从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校地校企合作等方面增进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校友分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九条  校友分会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理使用经费,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校友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成都医学院校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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