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前期,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推出合同签署线上审查审批表单(见OA系统“事务模板”),并发布《关于合同签署实行线上审查审批的通知》(成医办函〔2025〕1号)。为方便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管理员)了解掌握归口合同审查审批情况,现将优化调整后的流程环节进行补充说明。
原流程中,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后,合同承办人提交,流程到达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处。优化后,合同承办提交流程到达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管理员处,由合同管理员填写归口管理编号。合同管理员提交后直接到达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处。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