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成医委办函〔2015〕4号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教育综合信息报送是学校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信息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功能,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实现信息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综合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原则
1.公开性原则。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报送本单位相关信息,凡是非涉密的信息均应报送。
2.时效性原则。信息报送应及时有效,尤其是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3.准确性原则。信息报送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报送虚假信息;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可靠,数据、事例要核实准确,确保不出差错。各单位负责人对上报的信息负责。
二、信息报送内容
1.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3.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工作情况和重要成果情况;
4.各单位凸显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重点工作情况;
5.对学校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
6.各单位师生对学校改革发展举措的反映及其他思想动态情况;
7.各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和影响安全稳定和谐的突发事件情况;
8.上级领导来校指导、检查工作或友邻单位来校参观、访问情况;各单位召开或承办的校内外各类重要会议情况;校领导或部门领导、专家、教师重要出访情况,出席重要会议情况;
9.学校外事活动以及国内外院校与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宜;
10.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参与市级以上重要比赛的情况;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重要比赛获奖情况;
11.各种教育动态数据和统计数据;
12.根据学校要求需及时报送的信息;
13.其他需报知的重要信息。
三、信息报送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明确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单位信息。信息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联系人:刘修利)。
2.各单位要注重报送本单位推进工作的新情况、新思路、新措施。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
3.对于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急事项,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并告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同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在口头报送后,应及时向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补报相关文字材料。
4.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编辑《成都医学院工作简报》,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后,通过OA办公系统印发和校园网发布。
5.对于需报送上级机关的重要信息,统一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承办,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校领导审签后上报。
四、通报和考核奖励制度
1.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单位报送信息和信息采用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2.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3.学校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奖励,按照院党办函〔2009〕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动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全校教职员工要积极参与和支持信息报送工作,努力在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上做出新的贡献。
成都医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