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各级各类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的通知
成医信息〔
2015
〕
1
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成都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成医〔2015〕91号)精神,结合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网络宣传、形象展示和业务需要,经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就加强学校各级各类网站及新媒体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型网站建设。包括学校门户网站、主题教育网站、专业学术网站,院系层面的部门网站、院系网站、基层党组织网站等宣传网站建设。
(二)服务型网站建设。包括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国资、学生、后勤等方面的业务系统,校讯通、OA办公系统、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虚拟仿真实验室、慕课、微课、网络精品课程、视频点播系统等网络资源系统。
(三)交流服务型新媒体建设。包括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学校团委官方微信、官方微博,辅导员博客、思政课教师博客、班级微博,学校QQ群、微信群、贴吧、论坛、百科、搜索,易班、学生创新创业平台等新媒体。
二、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的主要程序
(一)申报备案。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需要建设的宣传网站、服务网站及新媒体,报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审核备案(申报备案表见附件)。
(二)开展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网站及新媒体建设项目名称,认真梳理需要建设的内容,及时提交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将相关网站及新媒体建设任务以课题实践方式,组织学校相关专业学生组成团队参与建设。网站及新媒体建设初步完成后,由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直至合格并投入使用。相关工作由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建设组负责技术支持。
(三)管理维护。各单位各部门建成的各级各类网站及新媒体,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做好内容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由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安全与宣传工作组负责指导和落实。
(四)考核评价。学校建立网站及新媒体建设与应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年底评选优秀网站及新媒体并实施奖励,对管理维护不到位的网站及新媒体和其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并对目前所管理的网站及新媒体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按照废、改、立的要求,该销户的销户,该整合的整合,该改版的改版,该新建的新建。
2.各级各类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的申报备案在
6
月
25
日
前完成,网站建设及信息更新在
7
月
20
日
前初步完成,
8
月
30
日
前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3.各级各类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要根据对外宣传和形象展示需要,本着设计美观、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方便快捷等原则进行设计和制作,防止千篇一律。
4.各级各类网站及新媒体建设过程中,应统一使用“成都医学院”文化标识形象识别系统相关内容。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联系。联系人为:
综合协调组:刘修利,电话:13678001936。
网络安全与宣传工作组:李 伟,62739092;周靖静,电话:62739085。
信息化建设组:王以伍,电话:62739900。
附件:成都医学院网络建设申报备案表
成都医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