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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2—2013学年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3-11-15 10:34:01 作者: 点击:

成都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2—2013学年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3〕64号)的要求,根据学校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设想等三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坚持推进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是学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201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各方面均取得了突出进展,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校办公室牵头协调,纪检监察部门、教代会、工会实施监督,广大师生员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受党委直接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教代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办公室、教代会、校工会、纪检监察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学校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此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着手修订和完善原有的《成都医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学校在原有的校内办公网开设校务公开专栏的基础上,在学校门户网站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链接。通过网站发布我校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同时,还可以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通过多种渠道,更方便公众获得指引。

(四)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有286项,其中:党政工作106项,占36%;教育教学77项,占27%;学生管理42项,占15%;人事管理48项,占16%;学术科研13项,占6%。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校园网,通过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召开教代会、校务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和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新闻、校内广播、公告栏、年鉴、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住房修建及分配方案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其中,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校由招生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由学生处牵头,院(系)教师参与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发放招生宣传资料;向投放招生计划的22个省市2000余所中学寄发学校招生简章。组织参加部分外省和四川省举办的大型现场高考咨询会,参加教育部、部分省市招办组织的网上招生咨询活动;通过学校网站、四川省招生考试报、各省(市)高考指南、相关网站等刊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招生章程由四川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发布。开通多部招生咨询热线和招生移动电话,开通考生录取信息查询平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在录取期间,各批次招生计划和调档线通过学校网页、四川省招生考试院、新闻报道等向社会公布,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巡视组对我校录取工作的监督。研究生、成人招生等相关信息分别由研究生处、教务处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及时公开。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预算由学校各单位、部门编制上报,由计划财务处汇总后,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院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在学校公开。同时,定期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在学校予以公开和公示。学校决算由计划财务处编制,并报学校财经领导小组、院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予以公开和公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网页上对校内外公开。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通过计划财务处网页向校内外公示,同时还通过新生录取通知书列明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计划财务处在办公楼收费大厅、校园食堂和体育馆等地设有收费公示栏,接受师生监督。学校计划财务处建立了财务信息网上查询系统,通过该系统,教职工本人可以查询本人工资明细和财务规章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明确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校办公室。本年度学校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在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单位(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单位(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处室和学院的作用,促进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为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管理,促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网站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

(三)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成都医学院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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